关于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刑事审判工作视察组
(2019年10月)
刑事审判是人民法院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及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和要求日益增长的新形势下,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和推动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工作,更加有力地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保障人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视察重点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等涉及民生领域犯罪情况,惩治电信网络、金融、涉众等新类型犯罪情况,防范、纠正冤假错案等工作开展情况。9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探宇、乔学达、韩明华带领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视察组集中察看了一站式立案诉讼服务、信息化建设、少年法庭和修武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旁听了修武县人民法院以速裁程序审理的3起案件。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明华带领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成员对孟州市、博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听取汇报并座谈交流。
为开展好这项工作,一是认真学习,充分沟通。结合工作,认真研读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次沟通,掌握我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基本情况,研究确定视察重点内容,细化视察工作安排。二是深入基层,了解实情。视察期间,先后召开4个座谈会,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3个基层法院进行实地察看。每到一地,仔细查阅文档资料,察看审判场所,听取情况汇报,与法院刑事审判部门负责人、办案人员深入座谈交流。三是扩大范围,深入研究。为进一步掌握公益诉讼情况,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同市政法委对部分公益诉讼案件进行评议。评议小组由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市政法委领导并邀请部分法律专家组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明华同志任组长。评议小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选送和随机抽取的10个案件从公正司法、办案效率、社会效果和群众满意度等7个方面进行评议。本次评议作为视察调研工作的组成部分,对归纳的成绩和发现的问题及建议一并纳入了本视察报告。
一、基本情况
总的认为,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审判工作质效,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共受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1件、审结10件;受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5件、审结13件;受理恶势力团伙案件13件、审结11件,共判处犯罪分子232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28人,共判处罚金407.8万余元,对3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修武县人民法院审理的马村黑恶势力史广振案,依法从重从快判决,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震慑了犯罪。全市法院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全力推进,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涉及民生领域犯罪得到有效遏制。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污染环境一、二审刑事案件149件,判处211人。对污染环境犯罪,依法从重从快判决。如马村区人民法院办理赵金双等15人污染环境罪一案,在适用主刑的同时,加大罚金处罚力度,责令污染环境者承担环境修复责任。该院对赵狗仝等5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分子,依法对部分被告人宣告适用禁止令,禁止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从事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三)新类型犯罪得到有效惩治。针对近年电信网络、金融、非法集资等类型犯罪涉案人员多、专业性强、社会危害性大、审判难度大等特点,专门制定指导意见,规范统一裁判尺度和涉案财物的审查、判决、执行工作。截止目前,全市法院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94件,判处犯罪分子613人;金融涉众型犯罪案件167件,涉案金额111亿余元,结案率位居全省前列,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62人。
(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继续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机制,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完善《刑事案件庭前会议实施细则》、《刑事案件证据质证实施细则》等15项规章制度,建立“刑事速裁+认罪认罚+量刑激励三合一”工作法,有效提升了办案质量,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全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细化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的衔接保障机制,有效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五)冤假错案得到有效防范。充分发挥审判监督功能,从严把握刑事法律政策,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对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的,依法予以纠正。进一步强化刑事法官的证据裁判意识,树立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理念。发挥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在防范冤假错案中的重要作用,对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达不到定罪标准的被告人宣告无罪,确保案件质量,维护公平正义。
(六)创新举措多,工作亮点频现。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便民利民、科技引领的建设理念已经逐步形成。诉讼服务、审判管理、网上法院建设等已见成效。如修武县人民法院加大扫黑除恶力度,孟州市人民法院案管服务大厅一体化服务方便群众,博爱县人民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新闻媒体参与旁听,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扩大了社会各界对刑事审判工作的了解,促进了刑事审判的公开,促进了司法的公正,已形成各自工作特色。
二、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
(一)审判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视察中发现,全市两级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特别是当前刑事犯罪领域呈现出新类型犯罪多、认定难度大、涉众面广等特点,对法官提出了更高要求。如孟州市法院的刑事审判庭三年受理案件1800多起,每年办案数量超过600多件。刑事法官长期超负荷运转,工作和精神压力大,身心健康问题需得到更多关注。
(二)部分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视察中发现,个别刑事审判法官对新知识更新速度较慢,有一定的懈怠思想和畏难情绪。致使有些案件审理时间过长、拖而不决,说理性不强,在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上有待提高。
(三)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尚未完全到位。一是公检法司机关协调推进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检法司等部门对改革已形成共识,但在具体操作层面上仍需进一步衔接,针对不同认识采取的沟通协调方法不多、效力不高,还没有形成全面的制度体系。二是实践中证人、鉴定人出庭率偏低的情况未得到根本改变,影响了法院对案件及时高质量审理。三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法官的审判主体地位虽然进一步凸显,但监督制约机制和错案追究机制尚未落实到位。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审判队伍建设。刑事审判工作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身自由、生命财产安全,这就决定了这项工作要求更高、责任更重、压力更大。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充分认识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要抓住刑事审判队伍建设这个根本,适时配足员额法官数量,加大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市刑事审判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要加强审判管理,强化流程节点管控、严格审结时限,全面提升审判效率。加快推进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步伐,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完善各类证据的审查判断标准,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完善证据的审查判定标准,规范举证、质证、认证活动,加强审判活动的实质性审查,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效防范冤假错案。
(三)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制度改革。要加大与其他政法单位的沟通协调,最大限度争取理解和支持,形成推进改革的整体合力。认真学习新刑事诉讼法中的新规定、新要求,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切实解决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难、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难、当庭宣判率低等问题。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将刑事审判工作作为宣传的重要内容,与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密切合作,制定详细的宣传规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扫黑除恶、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审判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对犯罪分子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