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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04

市人大常委会:

62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提出相关审议意见。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后,市政府立即组织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传达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精神,并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加强队伍建设、凝聚攻坚合力,坚定不移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确保完成2019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的落实情况

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持续做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市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的环保和污染防治意识。特别是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颁布出台,组织河南理工大学法律专家、各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宣讲小组,重点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宣传解读。一是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市生态环境、住建、教育等部门,深入开展环保法律法规进企业、进工地、进机关、进学校、进基层“五进”宣讲,通过组织学习、知识竞赛、电子大屏、宣传横幅等形式,重点讲解《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相关环保法规、环保知识,提升机关、企业和群众守法意识、环保意识。二是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专访活动。组织焦作日报社、焦作电视台对全市重点涉气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专访,畅谈学习《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感悟,深入解读《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内容。三是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在《焦作日报》开设专栏,面向全市公众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提高全社会对环保法律知识的知晓率。四是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媒体宣传。在《焦作日报》头版、生态环境部门微信公众号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系列解读、评论、宣传;在焦作电视台播放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短片;在焦作人民广播电台每天固定栏目解读环保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全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绿色低碳意识,积极培养绿色生活习惯。

为增强环保攻坚工作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防止出现工作部署不细、措施不严不实等问题,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每月召开污染防治攻坚例会推动重点攻坚任务;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各重点领域分管副市长多次带队暗访检查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落实情况。同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围绕“坚持五个治理,实现环保质变”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并为分管领域领导班子讲授专题党课,增强生态环境系统干事创业的责任感。牢固树立“精准、精细、精心”治污理念,落实污染防治攻坚“主力军”责任,加强攻坚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强化环境执法监管队伍作风建设,改进环保督导检查工作方法,重点整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生冷推”等突出问题,营造“亲”“清”政商关系。

二、关于“调动社会各方力量,进一步形成全民共治的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的落实情况

为有效破解环境污染治理“上热下冷”“政热企冷”等问题,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支持的大环保格局。一是研究制定《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在“治”要在“建”的实施意见》,明确未来一段时期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实施路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团体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体系。二是研究起草《焦作市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进一步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市直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各县(市)区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三是研究制定《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对各县(市)区20192020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实施“量化考核、逐月预警、双月约谈、秋冬季问责”。四是充分发挥政府和部门网站、“焦作环境”微信公众号等窗口平台作用,主动公开环境质量信息,每小时发布城市空气质量数据,每月发布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等。五是将严格环保执法监管和助推企业自觉守法、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落实钢铁、焦化、铸造、玻璃、石化等15个行业的绩效分级指标,树立精细化管理管控导向,鼓励企业超低排放,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路子。六是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认真查办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严格落实环保有奖举报制度和举报投诉保密制度,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鼓励群众参与环保监督。截至9月底,已受理、查处“12369”投诉3890件,核实有奖举报32件,给予群众奖励16次、16000元(另外16人放弃奖励)。

三、关于“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源头治理的治本措施”的落实情况

(一)产业结构调整方面。一是加快实施“百企退城”。截至9月底,已启动中心城区88家企业搬迁改造,完成43家,其中2019年上半年完成23家,共腾退土地4330.32亩。预计年底前,还将完成22家企业搬迁改造任务。二是加快推进工业治理。全市共3748个治理项目,已完成3489个,正在建设259个,完成率93.1%。其中,水泥、碳素等非电行业提标改造项目已完成21家;工业锅炉综合整治项目已完成105个,工业炉窑专项治理项目已完成691个,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已完成2291个,铸造行业深度治理项目已完成21个,VOCs污染治理项目已完成360个。三是严格产业准入条件。全市范围禁止建设规模以下燃煤小锅炉;在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项目必须采用集中供热;无集中供热但管道天然气已覆盖地区,新建项目必须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地区,新建项目必须采用电等能源。

(二)能源结构调整方面。一是加快实施“双替代”。2018823日,我市顺利通过全国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市评审,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每年5亿元,三年共计15亿元专项补贴。截至9月底,全市“双替代”累计完成28万户,年底前将再完成3.5万户。二是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工程。目前市建成区集中供暖普及率达到88.8%;博爱县、武陟县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51%,修武县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16%三是加强洁净型煤能力建设。开展全市洁净型煤能力建设百日提升行动,确保了我市在不具备“煤改气”“煤改电”条件的乡村地区,全面实施洁净型煤替代散煤。同时,根据双替代及集中供热推进情况,减少洁净型煤生产中心和配送网点数量。全市共规划建设洁净型煤生产中心和配送网点61家,目前已累计完成退出21家。四是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出台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煤炭减量替代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焦政〔20197号),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督导。据初步统计,201918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耗总量827万吨,同比减少113万吨,下降12.1%

(三)运输结构调整方面。积极推进货物运输“公转铁”。完成了在建(建成)铁路专用线对接工作,国电投沁阳分公司和晋煤天庆铁路专用线计划年底建成。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确定22家基本具备铁路运输的大型企业制定铁路运输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推进,确保2020年铁路运输能力比2017年增长26%左右。优化公路路网结构。按照“避让城区、堵疏结合、高速优先、快速通行”的原则,合理设计重型货车绕行方案,确保过境10万余辆货车快速高效通行;实行城区红色、黄色、蓝色区域管控,加大中心城区货运车辆管控力度。对达不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一律禁止通行。

(四)“三散”治理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面。一是严查“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制定《焦作市“散污”企业动态清零工作方案》《焦作市严厉打击“黑加油站”及“非法流动加油车”工作方案》,对2017年以来整治取缔的2420家“散乱污”企业(取缔类1539家、整治提升类881家)开展“回头看”,确保动态清零。截至9月底,全市共排查取缔91家“散乱污”企业。二是严惩“散煤”污染。开展禁燃区洁净型煤“清零”工作,组织联合执法检查,清理取缔散煤销售点15个;强化洁净型煤质量抽查检验,累计抽检煤制品700批次,其中,洁净型煤385批次,原煤315批次,严厉打击劣质煤产销用。三是严控“散尘”污染。开展企业无组织排放专项督查,凡未达到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停产整治,经核查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开展全市298个建设工地示范创建工作,对达不到“六个百分百”要求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改。开展料场、堆场、无名垃圾堆场、拆迁工地排查整治,做到及时清理或覆盖。持续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定期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区域。强化城区道路保洁精细化管理,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加强国省交通干线公路扬尘整治,做到“四净两绿”,两侧50米范围内实现“三无、两化”。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制定“一矿一策”整治方案。四是强化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新修订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和管控要求,通过在线监控、电力监控平台、交叉互查、驻厂监管等措施,对清单企业实现全过程、全天候动态监管。同时,每天组织研判会商,及时调度,有效应对各种情况。9月底红色预警管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比预警前减少47%

四、关于“统筹做好水、土壤的污染治理,进一步打好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的落实情况

水攻坚方面。一是加快污水处理厂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温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中站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建工程、中信环境(孟州)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万吨/日。目前,我市共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3座,日均处理规模约55万立方米;建成产业集聚区工业污水处理厂6座,日均处理规模约24万立方米。二是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将黑臭水体治理作为中心城区三年改造提升行动的重点任务,列入十大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目前,全市22条黑臭水体中,城区14条黑臭水体已全面完成整治,六县(市)8条黑臭水体已有6条完成整治,剩余2条在年底前完成整治。三是实施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行动。强力推进总磷污染专项整治及重点废水排放企业环境规范化建设,确保涉水企业总磷排放稳定达到流域排放标准,提升重点涉水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水平。全市118家涉水企业安装了水质自动监控设施,并实现数据联网上传、实时监控。四是深化农村生活环境综合整治。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强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正在推进2019104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五是联动推进水生态保护。落实“河长制”及“四水同治”要求,开展河流清洁百日行动、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河湖专项行动。累计清理违章建筑2.15万平方米、河道淤泥17.2万立方米、河道垃圾23万立方米、清洁水面27.1万平方米,取缔非法采砂场31处。

土壤攻坚方面。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各项重点任务。截至9月底,我市已全面落实土壤污染源头控制各项制度,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工作基本完成,建设用地环境准入制度初步建立,重点监管单位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种植结构调整等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全市土壤环境保持安全、稳定、向好的态势。

五、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管队伍建设,打造一敢担当、有作为的管理队伍”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快环保系统机构改革。按照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精神,73日,出台了《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焦办〔201930号)。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环保监测监察执法改革工作。二是增强攻坚力量。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了20名后备干部,充实到污染防治攻坚一线挂职锻炼,配强了攻坚队伍、增强了攻坚力量。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和生态环境系统参加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环保大讲堂》,持续提升环保干部依法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按照年初制定的业务培训计划,加强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以及排污许可管理和环境监察、监测、监控等重点业务领域的教育培训。9月份组织生态环境部门与开元化工联合开展了环境应急演练。四是厚爱环保队伍。加强对环保攻坚人员的关心关爱,鼓励有抱负、有能力、有作为的干部走到一线,今年生态环境系统有3名同志得到提拔重用,4名同志被聘任为正高级或高级工程师;同时,在纪律和规定允许的范围内,进一步改善攻坚队伍的办公条件、福利待遇,让大家安心、放心、舒心投入攻坚。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施策、标本兼治,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打造“精致城市、品质焦作”,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提供坚强的生态环境保障。

                              2019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