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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19-12-04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乔学达就开展营商环境评议工作答记者问


   为贯彻落实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动力和市场活力,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即日起,市人大常委会开始对34家市直单位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开展工作评议。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乔学达接受了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的采访,对评议工作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营商环境评议活动的目的和出发点。

   乔学达:当前营商环境已成为一个地区经济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全国各地都在争相打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河南省和我市先后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开展评议工作既是市委交给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支持政府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责,目的是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好行动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优化我市的营商环境。这次评议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目标,以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围绕企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聚焦各单位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以评促改、以改促优,推动形成优惠宽松的政策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为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良的环境保障。

 

   记者:这次评议对象是如何确定的?都包括哪些部门和单位?

   乔学达:这次评议对象全部都是《焦作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中承担相应工作任务的政府职能部门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位,共有34个。其中,政务服务类30个,分别是: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司法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市林业局、市中级法院、焦作海关、市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焦作中心支行、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人防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公共服务类4个,分别是:市供电公司、市水务公司、中裕燃气公司、中环寰慧热力公司。

 

   记者:评议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乔学达:这次评议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依法履职情况。主要看各单位对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是否有效落实,对相关任务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是否存在。政务服务情况。主要看各单位是否向社会作出了公开承诺并落实到位,“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工作是否落实到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情况是否存在,首问责任、限时办结、便民利民优质服务措施是否落实,企业、群众对服务态度与办事效率是否满意。行政执法情况。主要看各单位是否存在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以及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情况,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处罚以及以罚代管、以收代罚等情况。监督管理情况。主要看各单位对领导班子、执法执收人员在环境方面是否建立了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对影响、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是否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是否存在向企业索拿卡要,到企业报销费用,收受企业礼品礼金、会员卡,接受宴请、游玩等行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是否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

 

   记者:这次评议采取什么方式进行?

   乔学达:这次评议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代表评议。邀请全体市人大代表参加,由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示范区管委会召开评议大会,组织本代表团全体市人大代表对评议对象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高效服务等方面情况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问卷调查,对评议对象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高效服务等情况进行测评。为了保证调查的广泛性、代表性,拟调查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项目建设单位1000个以上。网络评议。通过开展网络问卷调查,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评议对象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高效服务等情况进行评价。

   评议调查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评价,然后按代表评议(占比55%)、问卷调查(占比40%)、网络评议(占比5%)折算出各评议对象的最后得分,排出名次。为保证评议结果的公平公正,市纪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将全程参与监督。

 

   记者:这次评议结果出炉后,市人大常委会将如何运用?

   乔学达:对评议情况以及评议结果,将由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市委,通报市人民政府、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告。同时,对评议结果排名前10位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政务服务类排名后5位和公共服务类排名最后1位的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将进行跟踪监督。在跟踪监督阶段,市人大常委会将召开会议,听取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及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并进行满意度评价,对满意率低于50%的单位,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启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或撤职案等程序。对跟踪监督的6个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将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