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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焦作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04

——2019年10月31日在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上

 

主任、各委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保障《焦作市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本市得到全面有效实施,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打造精致城市、品质焦作,8月上旬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对市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切实组织好此次执法检查活动,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常委会领导、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由常委会城建工委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一是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二是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执法检查公告,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三是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及时向市政府及市园林局等11个相关职能部门、六县(市)人大常委会发出通知,做好迎接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8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探宇带领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大沙河生态治理与绿化带建设、城东体育健身公园、缝山公园入口、南水北调城区段绿化带“千里云梦”区域绿化建设等项目现场,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副市长闫小杏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组成员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葛探宇副主任就贯彻实施《条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六县(市)人大常委会于8月30日前分别对本辖区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执法检查报告。

《条例》颁布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执行,以“四城联创”和“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为抓手,以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示范城市为引领,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提升,城市绿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得到明显增强。我市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73%,绿化覆盖率41.0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02平方米,基本形成了以大环境绿化为中心,公园绿地建设为重点,道路绿化为框架,庭院绿化为依托,室内绿化为补充的较为完善的城市绿化体系。

(一)行动迅速,营造《条例》贯彻落实的良好氛围。全市上下迅速行动,形成全社会学习贯彻《条例》、积极参与城市绿化工作的强大合力。市园林部门发挥公园、广场的宣传主阵地优势,在龙源湖公园、人民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多种宣传途径,深入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组织工作人员走进社区、学校、企业、门店、施工工地等,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现场解答问题等方式宣传《条例》内容;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载体,扩大《条例》的宣传面,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规划引领,逐步构建完善的生态绿地系统。市政府及其绿化部门对城市绿地概况及现状进行分析,对绿地系统规划目标与指标进行合理确定,启动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对其中的《城市绿道系统规划》、《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规划》和《郊野公园规划》分别进行认真编制,按照《条例》规定,加强对公园、游园、街头绿地的规划和建设。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为我市城市绿化工作提供了科学合理、生态优先、完整系统的目标蓝图。

(三)打造亮点,构建城市绿色生态名片。《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对沿山绿地、沿河湿地、南水北调生态廊道、采煤塌陷地绿带等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修复更加重视,采取一系列行动和举措,取得明显效果。继续大力开展国土绿化提速行动,今年春天全市上下5万余人参与了北山的义务植树活动,有效加强了沿山绿地的生态修复;大沙河生态治理工程初具规模,优美景观初步显现,大沙河生态治理城区核心段建设、核心段5座景观拦河坝建设、大沙河上游郊野公园7个生态停车场建设等已经完成,市民休闲观景有了新的好去处;南水北调城区段绿化带项目建设,已有5处节点公园顺利开园,已经具备一步一景的良好效果,广大市民切实享受到了绿化工程带来的生态环境红利和福祉;市政府先后启动了城东公园新建工程、龙源湖公园海绵型公园景观改造提升、影视湖公园改造提升、五孔桥游园改造提升等10处公园游园的新(改、扩)建工程,通过完善公园游园基础设施,为群众提供舒适、休闲的活动空间;按照“一道路一品牌,一路口一景观”的设计要求,将丰收路、中原路、人民路、迎宾路等主要道路,分别打造成樱花大道、海棠大道、银杏大道、月季大道等特色景观道路,全面提升城市主次干道绿化景观,为市民绿色出行创造良好环境。

(四)加快绿地建设,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深入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和居民幸福指数,致力打造“精致城市、品质焦作”,市政府印发了《焦作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方案》,通过实施“6111”体系建设,六县(市)分别建设1处1000亩以上的公园绿地,城区建设10处1000亩以上的公园绿地,城区建设100公里城市绿道网络,城区建设100个口袋公园、社区公园和街心公园,实现城市绿地品质大幅提高,我市城市绿色生态效益全面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城市绿化工作在短期内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贯彻实施《条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

(一)全社会遵法守法的自觉性还不够。由于《条例》今年1月1日才正式实施,学法用法时间较短,在深入宣传、严格执法上做得还不够,社会各界对《条例》的知晓率不不高,广大群众遵法守法的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够强,爱绿护绿养绿的意识还不够牢固,全市在推进《条例》深入贯彻实施上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二)城市绿化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执法力量需要加强。行政机构改革和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原因,市园林绿化部门原有执法队伍已经裁撤,该项行政职能向市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移交,但尚未移交到位,导致目前没有专门的执法队伍,执法力量非常薄弱,不利于《条例》的贯彻执行。一些损害城市绿地及设施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市区部分道路绿地存在占绿种菜现象、市政道路施工过程中存在行道树树皮剥刮、绿化带植物损害等违法现象,对于这些违反《条例》的行为,执法还不严,打击力度还不够,应予重视解决。

(三)城市绿化管理工作还不能满足高质量发展需要。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人口的快速聚集,城市绿化工作面临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需求越来越高的问题,面临着“任务重、人手少、资金缺、压力大”的实际困难,城市绿化管理粗放、效能低下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与精细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发展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一些老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一些新问题又在不断涌现。如对屋顶绿化、墙体绿化等立体绿化的推广还不够,对一些树木扬絮、毛刺造成环境污染、危害居民健康等问题解决方法不够得力等。

三、意见和建议

为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全面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有力推动我市“四城联创”圆满成功,促进精致城市品质焦作建设,执法检查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对《条例》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条例的影响力。要引导广大市民增强城市绿地保护意识,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自觉参与城市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条例》、执行《条例》,以实际行动带领本地区、本系统和本单位共同贯彻好《条例》,使《条例》的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城市是我家”的理念,以“绣花”功夫和“工匠”精神,提高绿化建设和管理标准,加强综合整治,加快补好短板,不断提高城市绿化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要严格执行《条例》,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建议市政府围绕贯彻实施《条例》,加强对相关问题的研究,尽快健全绿化执法体制,督促绿化执法行政职能移交到位,加强绿化执法队伍建设,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具体的相关制度和落实办法。要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联动作战,形成一个严密的联合执法网络,对各类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使违法者无机可乘。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敢于碰硬,依法行使职权,保证执法质量。

(三)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构建共建共管共享格局。要对照《条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区、网格化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市、县区、街道、社区”工作责任。要建立和健全绿化工作执法制度,要有专门的执法队伍和技术人员力量,同时建立健全城市绿化志愿服务宣传动员、组织管理、激励扶持等制度,引导社会组织和公民法人积极主动参与城市绿化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四)进一步运用条例法定手段,积极推进“四城联创”。城市绿化和生态环境卫生是“四城联创”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四城联创”现在已经到了“百米冲刺”的决胜关头,我们要充分运用好《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武器,全力推进“四城联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确保顺利创建成功。严格对标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严格对照《条例》要求和创建标准,对号入座,精准施策,逐条整改。大力建设城市绿地,提高绿地率,改善生态环境。要加大文化投入,城市绿化建设中,增加焦作本地文化元素,突出市花月季和市国槐的焦作特色,大力创新,推进屋顶绿化、墙体绿化等立体绿化,在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健身休闲需要的同时,推动人人争当先进、人人争当文明使者,为“四城联创”和建设“精致城市、品质焦作”增添新鲜活力和焦作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