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2019年9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0-03-25
焦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将于2019年9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五部地方性法规。7月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条例》制定出台有关情况,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进行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探宇、许竹英、谢如臣,副市长薛志杰出席新闻发布会。
《条例》共6章39条,由总则、规划和用地、建设、配建和移交、法律责任、附则六章组成。从内容上看,《条例》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立足解决突出问题,具有六个特点,即明确了政府的主体责任,强化了专项规划的刚性要求,提高了学校建设的用地标准,加大了教育用地的保障力度,健全了学校建设的管理机制,建立了配建和移交的管理制度。《条例》的实施 对于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将起到重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就《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葛探宇指出,《条例》的公布实施,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具体举措,是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的现实需要,是解决我市学校规划建设现实问题的迫切要求,要充分认识《条例》公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强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完善学校建设管理机制。
葛探宇强调,法的生命力和权威性在于实施。要切实强化《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利用《条例》正式实施前的宝贵时间,加强学习宣传,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做好必要的准备和保障。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加强领导、抓住关键,强力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主动作为、依法履职,切实强化《条例》的监督执行。
薛志杰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新闻发布会后,针对市民关心的《条例》制定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设置的法律责任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范围确定等热点问题,谢如臣接受了焦作日报记者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