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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0-03-25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10月31在市会议中心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等多项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散煤污染治理的决定。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小平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探宇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乔学达、李平启、韩明华、谢如臣,秘书长张维兴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检查《焦作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散煤污染治理的决定,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市政府办理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大家建议,要转变作风,在真办、实办、办成上狠下功夫;要创新方法,在提高办理水平上狠下功夫;要务求实效,在建议落实上狠下功夫。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散煤污染治理的决定,到2020年11月15日前,全市平原地区全部完成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市、县两级政府分别划定“禁煤区”,实现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的燃煤(含洁净型煤)“清零”。

   副市长王付举与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