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汪习武、李玉杰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0年3月25日焦作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焦作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汪习武辞去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接受李玉杰辞去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报焦作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