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一审
发布时间:2020-07-02
2020年3月25日,焦作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标准、分类设施建设、赏罚机制建立、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小平指出,制定条例,是从法律层面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有序推进的有效举措。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引导倡导市民增强绿色观念、向绿色化生产和生活方式转变。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垃圾分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在条例中提出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措施,科学合理地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要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统筹抓好生活垃圾分类的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和源头减量等环节,提升垃圾处理能力。要加强宣传,动员群众以主人翁精神积极投身到条例的宣传、贯彻和落实中,在全市营造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浓厚氛围,使生活垃圾分类成为市民的思想认同和生活习惯,保障条例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