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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条例》 开创全面依法治市新局面


发布时间:2020-07-02

中共焦作市委书记 王小平

 

    2017年3月30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焦作市地方立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共七章六十四条,对地方立法的基本原则、地方立法权限、地方立法程序等作出了规定,对于建立健全立法体制机制,提高我市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实现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全面推进焦作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坚决贯彻落实好《条例》,努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市新局面。

     学习贯彻《条例》,要充分认识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条例》是我市规范地方立法工作的基础性法规,为开展我市地方立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在我市民主法治建设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对于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建设意义重大。当前,我市正处于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面临诸多有利因素,但动能不足、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纵深推进,各种社会矛盾进入易发多发期,迫切需要地方立法发挥基础性作用,通过立法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为加快建设“四个焦作”、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对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是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在北山治理工作中,《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把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车辆管理、防治扬尘污染、强化监督检查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上升到立法层面,推进了北山治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和长效化。我们要增强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聚焦那些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措施,及时上升到地方性法规的层面进行固化。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意义重大。地方立法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针对地方性事务,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解决应由地方自己解决的问题,从而为全面依法治市提供前提和基础。太极拳、“四大怀药”、怀梆、绞胎瓷等都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国家和省不可能专门立法,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为开展保护、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地方立法的过程,也是群众参与的过程、普法宣传的过程,必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全民守法,推进法治焦作建设。

     学习贯彻《条例》,要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也是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我们要牢牢把握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紧扣市委中心工作,科学确定重点立法项目,将市委的主张通过法定形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要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在立法中出现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委报告。市委将全力支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及时协调解决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立法工作的主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是立法机关,主导立法是分内之事。这种主导作用,要体现在立法的立项、起草、调研、论证、审议、通过的全过程。要进一步做好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的编制,认真开展立法项目征集论证工作,对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起草的法规,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要积极介入,把握起草工作的进展和动态,协调解决立法过程中的意见分歧和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按计划提请审议。要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依托作用。从其他地区的地方立法工作经验看,地方性法规草案大部分由政府部门起草,政府是地方性法规案的主要提案人。市政府要把好法规草案制度设计的第一关,按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切实提高立法效率和质量。要扩大社会各方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坚持立法公开,丰富地方立法起草的渠道,建立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扩大立法研究队伍,发挥专家学者和社会力量在立法中的专业和智力优势,增强立法调研的深度和广度,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学习贯彻《条例》,要准确把握立法工作原则。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立法法的要求,也是贯穿《条例》的重要原则。坚持依法立法,就是要增强地方立法的权限意识,深刻理解和把握设区的市拥有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项立法权限,切实遵循不抵触原则,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就是要增强地方立法的程序意识,恪守地方性法规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和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公布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坚持科学立法,就是要把握立法节奏,根据发展需要、立法时机和立法条件,区分轻重缓急,有针对性地选择需要优先立法的事项;就是要注重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通过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把实践中最有成效的管理措施总结出来,上升为法规的关键性条款,把存在的问题查找出来,提出具体可操作的解决措施。坚持民主立法,就是要坚持立法为了人民,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融入立法实践,融入具体法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就是要坚持立法依靠人民,组织好论证会、听证会、座谈会,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征求群众对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意见,集中民智、反映民情、体现民意。当前,我市正在制定的《焦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与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社会方方面面都比较关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定要以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切实把这部地方性法规制定好。

     学习贯彻《条例》,要不断提高立法工作水平和能力。要加强《条例》学习培训,市人大常委会和相关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以及与立法工作有关的单位和部门,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学深学透,同步提升立法能力。要将与立法工作有关的部门和人员都纳入培训范围,制订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要加强立法制度建设,根据《条例》规定,在立法调研、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地方性法规案初审、地方性法规审议、地方性法规评估等方面出台实施意见,健全完善立法制度,为开展好立法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要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的程序,推动政府加强法规草案起草工作的整体统筹,建立灵活畅通的立法沟通协调机制。要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专业素质高的立法工作人才队伍,为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提供高水平的服务保障。

     做好我市地方立法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作为、主动配合,勇于担当、大力支持,切实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为建设“四个焦作”、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