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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打造新亮点——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系列综述之四


发布时间:2023-01-01

这是一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成绩单。

这是一张人民至上、忠诚履职的路线图。

“五年九法”,以“小切口”入手,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倾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福祉的价值情怀。

从2015年正式获得地方立法权开始,市人大常委会不负重托、坚定履职,以良法保障善治,镌刻下新时代焦作法治建设的闪亮印记。特别是翻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来的立法日志,展现在眼前的是一部可圈可点、硕果累累的耀眼篇章:

——2018年,制定《焦作市城市绿化条例》,作出关于修改《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

——2019年,制定《焦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20年,制定《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焦作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

——2021年,制定《焦作市公园管理条例》《焦作市大沙河保护条例》。

——2022年,制定《焦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焦作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这份亮眼的成绩单背后,是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和民生需求,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生动实践。

立法为民

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今年9月30日,《焦作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三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省首部设区市养老服务地方立法成果,为规范养老服务工作、加快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法治保障,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写照。

念“民之所忧”,行“民之所盼”,市人大常委会的每一次立法都饱含着为民情怀。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有了新内涵,立法就有了新任务。

教育是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是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提前介入,通过考察学习、实地调研、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形成近20万字的调研材料和42万字的立法资料汇编,积极推进《焦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立法进程,从立法角度明确了学校由谁建、在哪建、怎么建,破解了“上学难”“入园贵”问题。

群众的关注点,就是立法的着力点。《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保障我市大气质量不断改善、留住蓝天白云;《焦作市公园管理条例》促进公园事业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焦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力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提升文明建设水平……市人大常委会以工匠精神精心打磨每一部法规,让这些地方性法规升华焦作经验、契合焦作实际、体现焦作特色,真正把法立在了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生态立法

护佑焦作绿水青山

冬日的大沙河碧波荡漾、水鸟翩跹、景色宜人,昔日的“臭水沟”,早已蝶变成群众眼中的“生态河”“幸福河”。这是市人大常委会保护焦作“母亲河”、巩固大沙河治理成果、统筹推进大沙河区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制定《焦作市大沙河保护条例》带来的喜人变化。

生态文明建设事关人民福祉,是实现永续发展的基石。如何在生态文明建设这一重要领域发挥立法的示范引领作用、为生态环境治理贡献地方人大力量?市人大常委会交上了一份亮眼的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答卷。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金山,蓝天就是幸福。取得立法权后,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出台12部地方性法规,其中8部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焦作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3部法规更是开创了全省地方立法先河。《中国人大》杂志、《河南日报》头版分别以《用法治的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用法治守护生态文明》为题,报道了我市在立法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取得的成绩。

 “垃圾围城”是困扰城市治理的一道难题。市人大常委会在2020年“主动点题”,制定《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从加强规划建设、促进源头减量、建立分类体系等进行制度设计,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全链条闭环体系,我市也成为全省第一家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立法的城市。

“用法治的力量守护绿水青山,我们一直在路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修说。

完善机制

稳步提升立法质

谁能九层以,不用累士起。立法是一项严密复杂切涉及面广的工作,一部法规从起草到审议通过,凝聚着各方的智慧和汗水。

这五年,是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实现良好开局、迈入发展轨道的五年。2017年3月,《焦作市地方立法条例》经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成为我市地方立法活动的依据和准则。在此基础上,我市立法机制不断完善,先后出台了立法论证、立法听证、立法评估,以及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基地等工作规定,聘请了60名立法咨询专家,建立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2个立法基地,为地方立法工作建言献策、提供智力支持,确保立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市人大常委会还积极探索创新法规审议方式方法,主动邀请立法咨询专家、人大代表等参加调研论证和审议修改等立法活动,并通过发布公告、发函、开展网络立法问卷调查以及组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五年来,共召开各类立法座谈会、论证会、评估会、听证会、协商会100余次,最大限度凝聚各方共识,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地方立法工作机制”项目也获得了全市工作改革创新奖。

立行并重

保障法规落地生根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规的权威性也在于实施。“地方性法规只有得到严格执行,才能彰显其价值。”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牛俊虎说。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抓好地方法规实施作为立法工作的生命线,对已颁布的实体性法规实施情况及时开展执法检查或视察调研,详细了解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列出问题清单,加强督促整改,确保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先后成立7个调研组,分别对《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7部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2022年1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视察调研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部门反馈的意见建议,详细列举了每部地方性法规实施中的难点问题清单,为推动我市地方性法规全面落实落地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思路。特别是研究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我市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的决定》,构建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格局,推动地方性法规全面有效实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法兴则天下兴,法治则天下治。在焦作闯出高质量发展新路的征程中,法治是保障,立法是基础。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紧扣发展所需、群众所盼,紧盯市委关心关注的大事要事,秉持“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理念,开展“小切口”立法,探索“一事一法”,不断增强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努力书写新时代焦作立法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