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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焦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1-01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焦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2月31日焦作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焦作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焦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4日召开。


会议的建议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焦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焦作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和批准焦作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市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八)决定焦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九)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