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六号)
焦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7日选举产生了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现予公告。
检察长:
刘宏东
焦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