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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春风拂山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23-03-07

为深化《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焦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推动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连日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机关志愿者走上街头、走进乡村、走向企业,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条例》单行本和宣传资料、介绍《条例》主要内容、举办专题讲座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焦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城乡群众树立文明意识,规范文明行为,提升文明形象。



      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普广场,志愿者们向群众发放条例单行本和宣传资料,面对面介绍条例的立法背景与目的、立法过程、主要内容及特色,并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公共场所禁烟、电动自行车戴头盔、垃圾分类投放、饲养宠物、私搭乱建等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讲解。“通过对《条例》的学习,大家对在日常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有了明白帐,进一步提升了文明意识,自觉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市民王先生深有感触。



      在博爱县金城乡钟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人员与村两委班子及部分村民深入交流,了解该村创建全国文明村的经验做法以及村民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期望,征求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并对条例中规定的文明家庭建设、高价彩礼等内容进行了解释,鼓励村民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自觉规范言行,抵制不文明行为,为“文明村庄”增光添彩。



      为深入推进《条例》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市人大常委会还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人员深入到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阳庙镇、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地发放《条例》单行本,宣讲《条例》内容,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城乡群众树立文明理念、养成文明习惯、营造文明风尚。

                                                 李艳 杨桦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