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公告

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3-03-15

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民生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全面展开。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现代化焦作的关键时期。我们这一届市人大常委会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肩负的责任十分重大。下面,我重点围绕常委会组成人员如何履行好职责职务、做好新一届常委会的工作,提几点希望和要求,与大家共勉。

  一、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用更加优质的制度供给、更加精准的监督问效、更加高效的作用发挥,汇聚新时代发展的强大合力。

  (一)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定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69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余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完善和发展,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发挥了极其重要的制度功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新变化,积极回应人民对民主法治的新要求新期盼,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从根本上说,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我国国家的性质和社会发展历史决定的,是由我国的国情决定的,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政治发展道路上的长期奋斗和实践结果,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

  (二)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如果用一句话来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指国家权力机关特别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职能和运作的原则和机制。可以概括为四项具体制度:第一,权力属民制度。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原则和核心内容。第二,代表选举制度。它是人民选举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原则、方法、组织和程序的总和,是人民实现宪法规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制度保障。这是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的前提和基础。第三,民主集中制度。它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组织原则和运作原则。从组织原则看,它包括三个“关系”:一是人大和人民的关系,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二是人大和“一府一委两院”的关系,即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三是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即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从运作原则看,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第四,人大工作制度。包括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的立法、监督、任免、决定和代表作用发挥等制度。以上四项具体制度相互贯通,构成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三)充分认识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人民代表大会不是一个会议,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不是一个概念,它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国家和地方权力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一是机关性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基础是民主选举,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二是地位作用。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拥有包括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中央预算等职权。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主要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定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经济建设计划等。以焦作为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拥有四项法定职权: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这是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的,是法定授权。三是组织架构。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架构一般概括为“2+X”。“2”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X”是指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我市人大及常委会目前设有2个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9个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和3个办事机构(办公室、调查研究室、信访办公室)。四是运行机制。人大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是举行会议,主要是法定“三会”,即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这与其他国家机关有很大的不同。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每年举行1次,但是如果有重要的事项可以增加召开次数。常委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至少举行1次。主任会议是负责处理常务委员会重要日常工作的机构。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无比的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的好制度,对于这个好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必须倍加珍惜,必须永葆生机与活力。

  二、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随着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人大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节奏越来越快,人大不是“二线”,而是“一线”,有时甚至是“火线”。尤其是在我市争先进位、蔚然成势的锁定之年,市委提出要推动“我市各项工作持续进步、各项工作在全省排名持续进位”,人大工作重任在肩、大有可为、势在必为。我们要准确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新定位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发挥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和功效,全面有效履行“4+1”法定职责,高标准开展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努力做好新时代的人大工作。

  一是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立法是法治的“最先一公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确保制度设计行得通,真管用。”我们必须按照这一要求,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升我市立法质量和效率的机制措施,努力开创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要坚持科学立法,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有效提升牵头起草、组织协调和审议把关能力。要坚持问题导向立法,准确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紧紧围绕促进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立法,让地方性法规更加有力地支持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要坚持开门立法,完善立法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协商等机制,发挥好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努力使每一部法规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有效推动工作。要坚持立行并重,做好立法后评估,全面掌握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效果,及时根据实际需要依法依规进行修订,做到“立一件、成一件、行一件”。

  二是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监督权在各级人大履职实践中运用最为广泛、最为经常,是我们依法履职的重头戏。要突出监督重点,紧紧围绕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群众关心热点,找准人大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切入点、突破点,做到党委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人大监督工作就及时跟进到哪里。要改进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切实把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拓展到促进工作开展和保证法律实施的全过程。要强化结果运用,对监督发现的问题,敢于动真碰硬,逐条跟踪落实,建立监督结果报告反馈机制,及时向市委报告、向“一府一委两院”通报,确保每一次监督都能一抓到底、取得实效,切实维护人大监督的法定性和权威性。

  三是认真做好决定任免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落实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形成市委出题、人大讨论决定并监督、“一府一委两院”主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紧紧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出台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决议决定,为市委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快速推进、高效落实提供有力法治支撑。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任免有机统一,逐步完善任前审查、法律测试、表态发言、宪法宣誓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的形式、程序和内容,积极探索任后监督的有效方式,确保实现市委人事安排意图。

  四是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是党委、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为人大代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提供有力保障。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等制度,认真组织好代表视察调研、参加执法检查等活动,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让广大代表更好地为民履职代言。要进一步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力度,强化沟通协调、重点督办和效果评价,倒逼办理单位强化举措、兑现承诺。要进一步创新代表履职方式,多组织一些主题鲜明、别具特色的活动,引导代表当好关注群众利益的“贴心人”、为群众排忧解难的“热心人”、反映群众意愿的“代言人”。要进一步做好代表监督管理,加快探索建立代表履职激励、约束、退出等工作机制,引导人大代表把职责履行好、把工作做到位。

  三、坚持以“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为引领,推动新时代人大自身建设向纵深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这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与路径。我们要充分认识“四个机关”的重大政治意义、历史意义、时代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省市党代会精神,坚持守正创新、担当作为,为焦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一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人大是党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站稳政治立场,把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深刻领悟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和具体行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时刻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市委的领导之下,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全面落实市委的各项部署要求,做到市委想什么人大就抓什么,市委抓什么人大就落实什么,始终与市委保持同频共振、步调一致,努力把人大打造成最讲政治、最讲党性、最讲大局的模范机关。

  二要始终坚持服务大局不松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工作的永恒主题。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擘画了焦作未来五年的宏伟蓝图,明确了今后五年我市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这就是焦作的工作大局。我们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一定要用全新的视野来审视和谋划人大工作,在大局中找坐标、明方向,围绕“全面建设现代化焦作”奋斗目标和“1353”总体发展思路,聚焦“锚定‘两个确保’、再造发展优势”总体要求,选好立法项目、聚焦监督重点、找准决定事项,充分发挥人大工作的政治优势、法律优势、民主集中制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不断为大局聚力、为发展赋能。具体工作中,就是要通过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全面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乡村全面振兴、生态文明建设、营商环境优化和民生福祉改善等事关焦作发展全局的重点工作,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三要始终坚持依法依规不逾矩。依法按程序办事是人大工作的基本特点和根本原则。首先,要知法。人大是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机关,监督的前提是知道法律的具体规定。要认真学习宪法法律,掌握现行的地方性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其次,要守法。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无论是决定重大事项、选举任免人事,还是开展监督、代表履职都要按法律和程序办事。第三,要护法。切实做到研究工作以法律为依据,开展工作以法律为武器,衡量工作以法律为尺度,当好依法治市的维护者、实践者和推动者。同时还在遵从宪法精神和法律原则的基础上,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创新立法机制,创新监督方式,完善重大事项决定制度,探索代表服务模式,使人大各项工作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

  四要始终坚持为民履职不懈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由人大代表选举产生,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要心中有民,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处,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目光聚焦在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上。要务实亲民,思想上尊重人民群众,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行动上深入人民群众,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做到紧贴民心、更近民意。要真心为民,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业、就学、就医、社保、住房、环保等问题,通过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以及办理代表建议等工作,解决民生突出问题,特别是在审议发言、表决决定时,一定要站在人民利益的高度行使职权,确保常委会工作合民意、顺民愿。

  五要始终坚持统筹兼顾不偏废。人大工作是集体有权、个人无权,集体讨论和决定问题。要处理好党的领导与依法办事的关系。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人大的所有工作、所有活动,都要在党的领导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形式、采取合法而有效的方法去组织实施。要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分工不同,但目标一致,都是为了实现人民根本利益。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形成改革发展稳定合力。要处理好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党的政策具有引领性、宣示性、及时性,国家法律具有稳定性、强制性、普遍性,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要自觉维护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权威性,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正确实施。要处理好程序与内容的关系。尊重程序即尊重法律。在具体工作中,既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该走的程序一定要走,不走就可能违法;又要防止形式主义,不能为了走程序而走程序。

  六要始终坚持从严要求不含糊。常委会是一个共同的集体,战斗力要靠严明的纪律来保障。要遵守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最重要的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大家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七个有之”,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做到“五个决不允许”,经常自查自省自警,不触碰纪律规矩的红线。要遵守会议纪律。召开会议是常委会履职的主要形式,参加常委会会议既是各位组成人员的权利,也是义务。大家一定要自觉遵守会议纪律、弘扬良好会风,除非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会、并履行了请假批准手续,任何人不得缺席常委会会议。要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自觉维护制度的严肃性。要遵守廉洁纪律。常委会组成人员只有为人民谋利益的义务,没有为个人谋私利的特权。要坚持内正其心、外修其行,守住法纪底线,使自己的一言一行,对得起人民群众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