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翁归,字子兄,河东平阳(今山西临汾)人,是西汉时期一位廉洁的官员。
尹翁归年纪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他跟着叔父一起生活。成年后,他做了平阳监狱里的小官,因为剑术出众,又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所以得到了上级的重用。当时,大将军霍光在朝中执掌大权,所以霍氏家族在平阳飞扬跋扈,仗势欺人。 霍光是汉武帝时骠骑将军霍去病的同父异母弟,霍去病取得战功后,从平阳老家将霍光带到长安照料。在霍去病的关照下,年仅十几岁的霍光得以入朝为官。霍去病去世后,霍光得到升迁,因为常常出入宫廷,做事小心谨慎,20多年中未曾犯错,得到了汉武帝的信任。汉武帝临终时,将储君托付给了霍光,任命他为大司马大将军,与金日、上官桀、桑弘羊等人,一起辅佐当时年仅8岁的汉昭帝刘弗陵。 霍光权倾朝野,虽然与同为辅政大臣的上官桀有姻亲关系,但二人权力欲都很重,且存在利益争端,结果上官桀与桑弘羊等企图发动政变杀死霍光,反遭霍光灭族。自此,霍光独揽大权,因为施政得当,使汉朝国力得到了一定的恢复。汉昭帝去世后,霍光迎立汉武帝的孙子昌邑王刘贺即位,但不到一个月就以“淫乱无道”的缘由废黜了他,从民间找到汉武帝的曾孙刘病已(刘询)继承帝位,是为汉宣帝。汉宣帝即位后,霍光的夫人毒死了许皇后,她的女儿霍成君成为皇后。汉宣帝十分忌惮霍光,但隐忍蓄势,给予霍光极高的礼遇。 因为霍光执掌重权的关系,他家族中的亲戚们都“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在平阳横行霸道,没有人敢公正办理跟他们有关系的案子,生怕得罪了霍光,落得个家破人亡的下场。因此,对于霍家家奴携带兵器在街市上到处横行、耀武扬威,平阳的地方官和百姓都是敢怒不敢言。 尹翁归担任了市吏之后,情况大为改观。他执法严明,也坚决不收受贿赂,让违法乱纪的人根本找不到他的弱点。而且他对犯罪行为秉公处理,不徇私情,不怕触怒权贵,所以街市上的那些不法分子对他无从收买也无从威胁,很快就收敛了往日的行状。 但是河东的情况并没有得到彻底的改善,社会治安仍旧不够稳定,经常有盗贼出没。霍家人虽然有所收敛,但是很多人还是在背地里做一些违法的事情。霍光知道这样的情况只会让自己的名声越来越差,便派遣与自己亲近的田延年到河东做太守,希望能治理好河东。 田延年是个贪官,却也是独具慧眼的伯乐。他到任后为了解实际情况,便开始在各县巡查。到平阳的时候,他召见全县的官吏,让文官站在东侧,武官站在西侧。当时,官吏们都按照要求分列站立,只有尹翁归跪在地上不起来,说自己文武兼备,愿意承担重任。田延年的手下都认为尹翁归不听命令,傲慢无礼,要惩治他。田延年却不这样认为,他问了尹翁归一些问题,见尹翁归不卑不亢、对答如流,便认为他是个人才,当即带他回到河东府衙,任命他为卒史。 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之后,田延年发现尹翁归处理问题非常干净利落,很有方法,便提拔他为督邮。当时,河东郡分为汾北、汾南,下辖28个县城,尹翁归统管汾南。他还是跟从前一样,执法严格,有理有据,被他惩处的官员都心甘情愿地认罪服法。田延年入朝担任大司农后,尹翁归也被他带到了朝中,任都内令和弘农都尉。 不久,尹翁归被任命为东海太守,主管东海郡的事务。赴任前,为了提前了解郡内情况,他特意去向廷尉于定国辞行,因为于定国是东海人。于定国办案严谨,后来还担任过国相。于定国知道他要去东海上任,原想让他帮自己一个忙,将两个孩子托付给他,并替他们向尹翁归谋求一官半职。他让这两个孩子在后面等着,自己与尹翁归先谈公事,但是通过一天时间的接触,在了解到尹翁归的品性之后,于定国打消了这个念头。尹翁归离开后,他对两个孩子说,这个人是现在少有的好官,为人刚正廉洁,不能以私事相托,破坏他的名声。 到达东海后,尹翁归第一时间了解了当地吏治情况和民生问题,把犯罪之人都做了一个彻底的调查和记录,按照县域分别记录清楚。他亲自审判,逐一抓捕论罪,对触及律法底线的人判决死刑,力求杀一儆百,使社会风气发生大的转变。 当时,郯县有一个叫许仲孙的豪绅,因为有钱有势,所以称霸一方,丝毫不把国家律法放在眼里。他的所作所为严重影响了百姓的生活,历任官员都对他无可奈何。尹翁归调查清楚全部情况后,就按照律法判处了他死刑。这一举动震惊了全郡,在这以后,没有人再敢触犯法律。 汉宣帝决定选拔良吏入朝,听说了尹翁归的事迹之后,认为他是有治理能力的好官,于是提拔他担任了右扶风。汉代将京城及附近地区划分为三个部分,分别由“三辅”管理,“三辅”即三个地方官,为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右扶风是非常重要的官职,管理天子脚下的大小事务,稍有不慎就会得罪皇亲国戚,略一放松也会影响京城的社会风气。 尹翁归到任之后,选拔重用了一批清廉严峻的官员执行他的命令。同时采用在东海郡时施行过的工作方法,按照籍贯为罪犯建立犯罪档案,发生了罪案就直接给该地方的主管领导发布命令,让他们按照罪犯的名字追查行踪,往往都能准确地找到罪犯。 在对罪犯实施惩处的时候,他的要求是对重罪按罪论处,小错可以以工代罚,为防止再次犯罪,这种处罚也是带有一定“侮辱”性的、让人没面子的工作。当时,一些豪绅被定罪之后,尹翁归把他们交给掌管畜牧方面工作的官员,让这些豪绅每天割草,给牲畜准备草料。这些习惯了锦衣玉食生活的豪绅,很难放低姿态去做这种他们认为只有贫苦人才去做的工作。不仅如此,尹翁归还要求监管的官吏严格监督,必须做到一定时长、规定数量,不允许由别人代替,对于完不成定额的人要加长时长和增加工作量,加重处罚力度。很多罪犯因为受不了这样的处罚,最后选择自杀。 因为如此严格的执法,尹翁归很快名震京城,辖区的治安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他一直以来都保持着廉洁本色与责任感,认为公事就是公事,不能受到任何私情、私利的影响。他在朝廷中也恪守本分,言谈不涉及私事,为人非常温和谦让,从不因为自己能力突出就骄矜自喜,在同僚间赢得了很好的名声。 尹翁归去世后“家无余财”,汉宣帝认为他是贤能的官员,对御史说:“我这些年一直希望得到良吏辅佐,不计较亲疏远近,只要能安抚百姓、履行职责就很好了。尹翁归‘廉平乡正,治民异等’,是非常优秀的官员,但是去世太早了。”为了表彰尹翁归的功绩,汉宣帝赏赐给他的儿子百斤黄金,让他用来祭祀自己的父亲。尹翁归的三个儿子也深受父亲的影响,后来都累迁至郡守。 正所谓:翁归严刑震扶风,自荐崛起在河东。不惧权贵秉正道,廉洁无私心自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