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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大同行——庆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征文选登丨吴孔铭——我在人大的这八年


发布时间:2024-10-23

我在人大的这八年

沁阳市人大  吴孔铭


      2016年初,我从沁阳市直单位借调到沁阳人大工作,至今已经八年。八年弹指一挥间,八年点滴在眼前。八年来的工作,让我完成了从人大业务门外汉到全面手、从旁观者到参与者的转变。八年的经历,不仅让我对人大制度有了更深的认识,也让我对人大实践有了更多的自觉。

      借调之初,我对人大的认识仅限于从书本里学到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这些理论层面,对于人大工作不仅完全没有实践经验,连感性认识都没有。后来有人总结人大是大牌子、老头子、空架子。这几句俚语说得生动,我一下子就记住了,但是又说得抽象而且和我从书本里学到的认识不一样,我又困惑了。“实践出真知”,我带着答疑解惑的目的,开始逐步深入参与人大工作,通过实践,在纠正偏差认识的同时,不断获得新的认识,又在新的认识指导下,开始新的实践,经历了从实践到理论、再从理论到实践的螺旋式上升历程,最终形成了自己对于人大的基本认知。

      首先,从法定地位上看,人大不只是大牌子。认为人大是大牌子,是一种基于外在形象的感性认识,没有真正体现人大作为国家机关之一的实际含义。在县级行政区域内,人大和党委、政府、政协统称为“四大家”或者加上人武部,统称为“五大家”,不管是“四大家”还是“五大家”,作为极少数的“大家”之一,外在形象上看起来,名头确实够响亮,牌子确实够大。但无论是名头还是牌子,都没有体现人大的实质。《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规定,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人大工作要顺利推进,就要自觉把各项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紧跟党委决策部署来确定和谋划人大工作,确保党委的决策部署和重要人事安排,通过人大依法按程序推动落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在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近年来,特别是沁阳市八届人大履职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沁阳人大守正创新、依法履职,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建设、人大代表联络监督站建设、“明察+暗访”调研工作机制建立、“一府一委两院”干部任后监督等方面勇于探索、勇于尝试,有力保障了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和全市中心工作开展,工作成效受到市委高度肯定,也被新华社、《人民代表报》《人民论坛》《河南日报》等中央以及省级媒体广泛宣传报道。

      其次,从干部队伍上看,人大不等于老头子。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人大的领导成员及机关干部多数都是由党委、政府退下来的领导干部担任,年龄结构偏大,所以不少人把人大看成“二线”单位甚至养老单位。近年来,从中央开始,各级党委对人大工作越来越重视,人大干部越来越年轻,年龄结构日趋合理,性别比例更加均衡。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决定》强调,要“逐步加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之间的干部交流”,有意让人大不再是“二线”单位;2005年,中央又转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再次强调加大对人大干部的培养交流。进入新时代,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更是从顶层制度设计层面迈上了基层实践落实的快车道。2021年10月,在首次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人大工作队伍建设,推动人大干部同党政部门、司法部门干部之间的合理交流。随后,河南省委、焦作市委、沁阳市委先后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关于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纲领性文件密集出台。沁阳市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把人大干部培养选拔使用交流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有计划地安排人大机关同其他机关之间的干部交流使用。工作中,我有幸参与了市委《实施意见》的起草、意见征集、修订完善以及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服务保障,深切感受到了市委对人大工作的支持,特别是对人大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视。会后,在市委的领导支持下,通过换届选举、干部调任以及公务员招考等方式,沁阳人大干部队伍平均年龄明显降低,性别比例更加均衡。2020年底,沁阳人大机关11名科级及以下在编在岗行政人员中有女性2人,男性9人,性别比例为450;年龄最大的57岁,最小的37岁,平均年龄50.7岁。现在,沁阳人大机关9名科级及以下在编在岗行政人员中有女性5人,男性4人,性别比例为80;年龄最大的56岁,最小的28岁,平均年龄44.4岁。沁阳人大的干部队伍老中青结合,性别比例相对均衡,虽然能力素质、性格特长、工作经验各有不同,但相互补充、相得益彰、既和谐稳定又充满活力。可以说,人大干部队伍结构优化、素质提升的每一小步都是人大机关对外形象更新、活力增强的一大步。

      再次,从法定职权上看,人大绝不是空架子。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规定,县级人大拥有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三项职权,这些职权的履行,不仅具有极强的法定性、程序性和权威性,而且对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无论从履职方式和履职结果上看,都有多样的形式和切实的成果,绝不是没有实质性内容、可有可无的空架子。

      在2021年正式调入沁阳人大,2022年当选沁阳市人大代表,更广泛、更深入、更频繁地参与人大业务后,我对沁阳人大通过依法履职,提升新能力、实现新作为、展现新担当的务实作风和为民本色有了更多的切身体会。一是通过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有力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沁阳人大始终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不断丰富监督方式,监督刚性和实效持续增强。2022年4月市八届人大履职以来,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60余项,提出审议意见,督促意见落实,推进了工作开展。特别是,2022年6月市八届人大围绕营商环境开展的首次专题询问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2024年创新开展的对“一府一委两院”干部任后监督工作得到了市委大力支持和社会广泛赞誉。二是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将市委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凝聚共谋发展强大合力。2022年4月以来,沁阳人大先后围绕八五普法、财政预决算、区划调整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21项。三是依法进行人事任免,为国家机关正常运转提供有力组织保证。沁阳人大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通过法定程序,确保了党委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2022年4月以来,先后任免人大、“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130余人次。沁阳人大依法履职的实际成效,充分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和职能作用,作为沁阳人大的一员,能够全方位全过程参与这些履职实践,我深感光荣,也对在从中央到地方都着力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新时代大背景下,继续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创造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充满信心与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