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党纪学习教育学习情况总结集体学习研讨


发布时间:2024-08-02

8月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纪学习教育学习情况总结集体研讨会举行,围绕“认真总结党纪学习教育情况,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开展研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秘书长申文燕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学习中心组成员利用一天时间,认真研读习近平《论党的自我革命》,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书记楼阳生在全省警示教育会上的讲话要求,阅看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发放的相关警示教育案例等内容。

会上,机关党组成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对照《条例》检视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不足,明确整改方向。

会议指出,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全体干部对照《条例》逐章逐条进行自学,机关党组围绕“六大纪律”进行三次集中学习研讨,举办读书班,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对全面从严治党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各项纪律约束有了更全面的把握。

会议强调,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廉洁纪律是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行为规则;群众纪律是规范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的行为规则;工作纪律是规范党员干部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行为规则;生活纪律是规范党员干部日常生活行为的行为规则,党的六大纪律是每一名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时刻对照自己、检查自己、警醒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