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关于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焦作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关于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12月27日在焦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张红卫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地方组织法、监督法规定和会议安排,现将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来,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持续推进制度建设,备案审查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依法履职尽责,做到规范有序
一是抓拓面扩容,全覆盖落实“有件必备”。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共接收市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9件,市检察院废止1件。未收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建议。法工委对符合报送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予以接收、登记,对存在备案文件不齐全、格式不规范等问题的,通知制定机关予以纠正。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督促检查,发现迟报、漏报的,及时督促制定机关报送。了解市“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指导市司法局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审核,精准化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风险,有效防止“带病文件”的出台。拓宽备案审查工作覆盖面,对全市105个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进行摸底调查,登记专兼职报备员105名,将监委和乡镇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
二是抓实用管用,全链条推进“有备必审”。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先由法工委进行形式审查,受理登记后经秘书长签批,分送到对口相关工委进行实体性审查,法工委同步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发现的难点问题共同研究,增强备案审查“咬合力”。不断丰富审查方式,组织召开备案审查联审会暨专家论证会,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审查,逐个听取起草单位汇报,共同对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问题进行会商,未发现违反法定程序、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问题,未发现超越法定权限以及其他明显不适当的情形,研究提出结构不合理、语句不严谨等问题4处,要求制定机关予以处理。我市召开联审会的做法被河南《人大工作参阅》第14期刊发,并写入《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在全省推广。
三是抓长效管理,全方位把控“有错必纠”。严格事后备案审查,形成合法性、适当性问题双层“过滤”。在纠错过程中,不仅做到刚性监督、柔性纠错,更做到出谋划策、合力推进。如在审查《焦作市普通公路保护工作办法》时,两次与起草部门共同研究,提出10条具体修改意见,确保文件质量。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市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不平等对待企业、国旗悬挂、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以及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工作,共清理地方性法规15部、规范性文件1101件。截至目前,市政府已废止规范性文件20件、修订1件、失效28件,市人大常委会拟修改《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焦作市地方立法条例》2部地方性法规,保证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效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履职能力
一是完善制度标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并完善我市备案审查“54321”工作机制,落实备案审查联审联动、专家论证、定期通报、案例指导等制度,综合运用主动审查、被动审查、移送审查、专项审查和联合审查等方式,不断提高备案审查质效。根据《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更新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图,完善审核要素清单,实现报备、审查、移送、纠正、反馈工作闭环,备案审查工作程序更加规范。
二是落实年度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五年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去年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建立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为提高报告质量,今年10月,法工委专门印发通知,规范报告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12月底前完成年度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将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纳入全面依法治市考核指标,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实现常态化。
三是加强业务指导。通过印发通知、定期通报、集中培训、座谈交流等形式,进一步明确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和备案的范围、时限及格式标准,指导督促市“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按要求报送备案,依程序开展审查,推动全市备案审查整体工作水平提升。编发关于新能源汽车应用、基层卫生人员招聘、消防气瓶限用、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等4个指导性案例,组织相关人员对照思考,不断提升审查能力。沁阳市人大常委会对《沁阳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进行审查纠错,向制定机关提出修改建议。
三、强化数字赋能,助力提质增效
一方面是搭建智能化平台。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就持续加强市、县、乡三级平台互联互通亲自部署,法工委进行动态跟踪、定期研判、全程督导,实现人大、“一府一委两院”五个系统规范性文件全覆盖,向社会提供了一个看得见、找得着、用得上的法律公共产品,提升我市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目前,我市现行有效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均可通过数据库查询。
另一方面是推进数据库建设。为贯彻落实全国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精神,推动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提质增效,5月份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数据分析研究和清理工作,组织市“一府一委两院”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电子报备的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应修尽修、应废尽废,对于平台上的漏报件、重复件进行整理完善,确保数据库收录数据全面、准确、有效。目前,共录入地方性法规16件,政府规章1件,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12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75件,“两院”司法规范性文件11件。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工作制度。认真贯彻监督法、省备案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完善“54321”工作机制,加强对县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培训和交流,加强人员、经费、技术保障,保障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将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征集意见工作范围,积极拓展审查工作听取基层意见建议渠道。对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梳理、认真研究所提意见建议并将采纳情况予以反馈。真正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提升备案审查民主含量和质量。
(三)推动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开展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审核、入库等日常工作,确保数据安全稳定运行。及时关注省立法与备案审查工作平台的更新及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市县乡三级平台电子报备和审查,以信息化建设成果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加强宣传引导。在焦作人大官网增设“审查建议在线提交”模块,对收到的审查建议进行快速响应、快速流转、快速处理。做好备案审查工作报告面向社会公开的工作,及时发布备案审查信息和典型案例,讲好备案审查故事,提升社会公众对备案审查工作的知晓度、关注度、参与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备案审查社会氛围,推进全市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